水秀镇文物保护倡议书

笑笑
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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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朋友们: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博大丰厚的文物资源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镇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不仅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的需要,而且对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积极学习“一法一条例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法懂法守法,规范文物保护行为,做守法公民。

二、热爱水秀,自觉爱护文物,保护文物古迹,做文明水秀人。

三、各部门应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四、各文保单位要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周边防火环境、消防器材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五、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文物管理部门,以便对文物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六、对一切违建、乱建等影响和威胁文物遗址保护环境的破坏行为,要坚决制止,积极举报,不可视而不见。

七、勇于同盗窃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经济发展离不开文化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赓续历史传统、弘扬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太谷区水秀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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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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