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23火灾引警惕!电动车停放、充电千万不能任性!

丁家村社区
创建于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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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发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火灾事故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

44人在院治疗

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

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此次火灾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请广大丁家村业主

警惕消防安全隐患

做好消防安全防范

01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02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社区重点提醒您

🚫禁止整夜充电

🚫禁止电动车“入楼”

🚫禁止“飞线充电”

🚫禁止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或住宅内

🚫禁止购买非标或超期使用电动车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03高层建筑火灾预防指南

社区重点提醒您

学习消防安全应急知识

以备不时之需

04社区在行动

丁家村社区电动车安全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中

小管家公司各项目物业秩序团队,时刻绷紧安全弦,日常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与充电整治行动,严控电动车棚充电时间与规范,主动指引业户安全使用电动车,加强居家防火宣传工作,全面禁止电动车入楼入户。

“小电驴”入楼隐患是定时炸弹

可引发惊心动魄的安全事故

惨痛的教训值得我们共同警示

电动车停放、充电

千万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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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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