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兴参镇中心小学
创建于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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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段学生资助精准度,增强家长朋友们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到助学待遇,促进资助工作规范、精准、高效实施,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解决实际问题,现将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正式办学资格的公民办中小学。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卓卓梦想,扬帆起航。我校继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学生应享尽享,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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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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