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现就控辍保学相关事项告知各位家长。
一、家长依法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根据控辍保学工作“七长”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家长职责为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特别是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请认真履行家长责任。
二、家长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家长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如下法律要求: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家长应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
(一)牢固树立九年义务教育必须完成的意识。家长要“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子女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内容,要有法律意识,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做好家校沟通。经常性的做好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沟通工作,及时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了解孩子在校学习情况,解决孩子存在的问题,尽全力为孩子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
(三)做好家庭教育。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及时防止和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和倾向,防止孩子产生厌学情绪。注重言传身教,榜样示范,积极参与并引导孩子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温馨的家庭氛围。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为了民族的复兴,为了家庭的未来,为了孩子的明天,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努力!
阎村镇河西小学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