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预的对象有哪些?
有3种婴幼儿时应该接受早期干预的对象。
1.已经确定了有发育落后的婴幼儿。
2.有高危因素的孩子需要引起注意,即高危儿。
3.环境因素造成的可能有落后危险的婴幼儿。临床上常见的有已确诊的各种类型的脑瘫(1岁半以内的)、中枢性协调障碍、精神运动发育延迟、精神发育迟滞伴自闭倾向等。
早期干预的内容有哪些?
早期干预的行为领域有5个方面。
大运动:指姿势或全身的活动,包括俯卧抬头、翻身、坐、爬、站、走、跑等。
精细动作:指手和手指的动作,包括大把抓握、对指捏和一些简单的手眼协调技巧等。
语言:指面部表情、发音、懂话、说话。
认知能力:指小年龄儿童的适应性行为,包括感知(视、听、触、嗅、味觉等).摆弄物体、手眼协调、使用简单工具、解决简单问题等对物的反应能力。
社会行为:指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与他人交往的能力,包括自己会吃、喝、穿衣、脱衣、戴帽、脱帽、穿鞋、脱鞋、自己知道大小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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