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以来,柳城所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保护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权益。
对校园食堂开展全面排查,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根据《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向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书面告知了检查的重要要求和整改事项,包扩做好食堂清洁消毒、做好设备维护检修、做好食材仓储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加强学生饮食教育等六方面的安全要求,督促学校根据要求落实好自查自纠,以“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态度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做好开学“第一餐”和“每一餐”。
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力度,强化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组织人员对学校周边的文具店、食杂店和餐饮店开展检查。查看是否有“三无产品”、“五毛食品”在售,是否存在涉未成年不良导向问题等。同时,督促经营主体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做好进货查验,在未成年涉及大额消费的时候,做好提醒,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理性消费。
截至目前,我所已完成对桃溪镇和柳城镇公办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累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处,均已现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下一步,柳城所将持续加大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