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0号),莆教综〔2021〕68号《莆田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莆田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2023】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于新学年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有需要的涵江区江口中心小学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二、服务时段、内容、场所
(一)午餐午休管理
时间:11:15—13:20。
服务内容:学校将提供场所为学生提供午餐、午休课后服务,并安排老师值班值守。
(二)傍晚课后服务
时间: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7:00,三至六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7:30。
服务内容: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模式深入实施的基础上,开设有作业辅导、篮球、剪纸、英语、舞蹈、C++编程、scratch创意编程、动漫设计、3D打印、无人机等,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激发学生创造潜能,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
服务场所:班级教室、美术教室、信息技术教室、音乐教室、科学实验室、创客室等多功能室。
三、资金保障
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费用将根据上级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执行。该项服务费用于课后服务专项支出,将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月结算,多还少补。
四、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安全,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到无缝对接,务必准时接送。
2.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纪律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临时有事未能参加课后服务的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3.如学生有特殊体质,家长有义务告知班主任。
4.课后服务时段以月为单位,每月申请一次。
5.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时间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开始。
五、服务申请
秉承自愿参与原则,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自行打印班级发送的《江口中心小学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认真填写并核对后提交纸质申请,以便学校汇总。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中心小学
编辑:林丽彬
审核:方志伟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