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洗钱,反洗钱有我--临清农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李木子的欢与乐
创建于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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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配合身份识别,如实填写资料★

开办业务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他人替您办理业务,出示他和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保护个人信息,牢记“三个不要”★

三个不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因为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或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信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发现洗钱行为,勇于进行举报★

《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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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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