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火灾事故无情,生命安全至上。近期,南京、宁波等多地电动车自燃事故屡有发生,仅南京2·23火灾事故就造成整栋楼15人死亡,44人住院治疗,遇难者最小的仅8个月。血的教训,就在眼前,家国天下,“家”在前,家有父母妻儿,家有您半生的积蓄。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垭口街道办事处倡议:
1.请将电动车放置停车棚,勿放在过道、楼梯间;
2.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
3.请勿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车进电梯,严禁在家充电;
4.请勿在室内或超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
5.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6.请勿将电动车在阳光下暴晒,勿在高温环境下充电;
7.请勿在行驶后立刻充电,充电结束及时关闭电源;
8.充电中勿开充电桩门,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充电;
9.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老旧电动车请及时检查电瓶线路,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请勿对电动车加装电池和改装,不要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
11.长期不使用的非机动车辆请联系物业放置收纳点,避免长期占用车棚,浪费公共资源;
12.请大家相互监督、提醒,必要时可联系小区物业、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举报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同时也提醒大家,电动车一旦出现短路问题,30秒即可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就可达到1200度,浓烟有毒气体扩散速度远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失去生命!
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车上楼,为了家人及四邻安全,请大家共同监督遵守,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6日
预防电动车火灾
重视电动车消防安全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垭口街道办事处再次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记
电动自行车
不进楼、不入户、不飞线充电
火灾无情,安全第一
莫让侥幸心理酿成血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