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人民政府处置秸秆焚烧典型案例

用户182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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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蓝天,倡导绿色,让生态文明成为我们的习惯。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但秸秆垃圾焚烧造成的污染严重影响着空气质量,更严重影响我们及家人的身体健康。秸秆垃圾禁烧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其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2024年2月26日上午九点至十点半之间,在政府要求各村播放严禁秸秆垃圾焚烧广播和拍摄巡查照片的情况下,大辛庄村民李某仍是不顾后果在道边燃烧秸秆垃圾,被执法队队长发现,执法队收到信息赶到现场并核实无误,将其带回政府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对点火人处以两千元罚款。

为此,我镇将加大巡查、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加强宣传普法教育。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希望广大村民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反对、劝阻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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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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