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在行动——交通安全走进嘉积镇第三小学

Lily
创建于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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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交通安全无小事,

安全知识不可少。

护苗在行动,交通规则进校园。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孩子的安全,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我校有幸请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嘉积中队队长吴挺进同志,做开学安全第一课。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园环境,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工作,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一、行车安全

在经过交通信号灯失灵的路口,首先应先观察你所通过的路口有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如果有的话,让优先的一方先行。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应减速停车观望,让你的右方道路的来车优先通行。在路口的通行过程中,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过。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如果都向同一个路口驶入,右转弯的车辆应当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有交警指挥,请听从交警的指示。

二、行走安全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

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三、骑车安全

  “未满12周岁的小孩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小孩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规范佩戴头盔”。

  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闯红绿灯;不并排骑车;不逆向骑车;不骑自行车打手机。

四、乘车安全

  外出乘车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

    最后,王振东副校长做总结:  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抓起,让同学们从小学习,懂得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从小就把安全意识、生存意识放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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