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晨会云课堂🌻
2月29日 星期四
今日分享人:江源办税服务厅 丁秋月
政策速递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你问我答
1.问:我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但是承担了他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一般情况下,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您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每日一题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A.从两处分别减除
B.从两处按50%减除
C.只能选择从一处减除
D.不能减除
答案:C
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有关部署和中央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总结税务系统两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行安排部署。
晨日寄语
在该奋斗的岁月里,对得起每一寸光阴。于高山之巅,方见大河奔涌于群峰之上,更觉长风浩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