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辞旧岁,金龙迎春来。随着春天的脚步渐近,新的学期又开始了。在这充满希望与活力的时刻,我们迎来了新学期的开学典礼,也迎来了一个特殊而重要的课程——开学安全第一课。
本次开学典礼由我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何秀玲老师主持
升旗仪式
梁胜娟校长致辞
梁校对全体同学作出了新学期的要求,表达了新年的祝福与期盼,希望同学们以智慧作帆,以勤奋作桨,在老师的教导下将知识的轮船驶向远方。
国旗下讲话
六一班学生代表讲话
开学安全第一课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我校法治副校长胡娜法官和中介派出所张太寿警官参加开学典礼暨开学安全第一课。
胡娜法官以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教给我们如何应对校园霸凌,并且解释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学会时刻维护校园安全。
正当防卫是指在紧急状态下,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实施正当防卫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防卫过当的两个主要特征是:首先,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这种“明显超过”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其次,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的“重大损害”通常指由于防卫行为过度而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一般都是过失,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来确定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量减轻或免除刑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于防卫过当的处罚和量刑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目的、防卫过当的程度、罪过的形式(过失还是间接故意)以及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性质等因素。
安全,是每一个生命体都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对于正处在成长关键期的我们来说,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学校特地安排了这一堂课,旨在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让我们在新学期伊始就绷紧安全这根弦。
展望明天
一年之计在于春,只有用辛勤的劳动播种下希望的种子,才会有满意的收获。学习也是如此,希望大家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讲文明,懂礼貌,自尊自爱,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在新的学期里,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前进,为共创海师附小灿烂的明天而努力。
图片:王铭哲
图文编辑:梁贞
审核:林明妹
日期: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