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和喜物业
创建于02-26
阅读 316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和喜物业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为其充电。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楼入户”。


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小区广大业主要切实增强火灾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以上“五个严禁”要求,自觉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物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要予以劝阻、制止和报告!


四川和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阅读 316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