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假期,“音”你而美 假期实践活动
—— 义和塔拉镇中心校

草原格格
创建于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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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学生是实践的主体,音乐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发展学生的音乐素养,在教学过程中要全面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通过舞蹈促进乐感,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让学生在欢快的舞蹈中培养积极向上的情感。舞曲非常好地考验了学生的舞蹈基本功,协调能力以及音乐的感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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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动的主题是“课外音乐配舞”为了在本次活动中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在两个方面予以侧重,一是鼓励学生大胆地去创编动作,不限制学生思维,让她们自由想象,思考,创造。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请学生发表对此次假期唱歌,舞蹈实践活动中的体验和感受,并简要评价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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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原本对活动兴趣不高的学生也变得热情高涨起来,进而积极投入到活动中,不仅提升了自身能力的效果,还让学生体会到了学习的快乐,起到了陶冶音乐情感的良好作用。在实践活动中最为重要的是保证学生的参与度。

在教给学生基本动作的基础上,给予学生足够的自主发挥空间,二是自由组建小组,为提升学生的实践活动参与积极性,大可鼓励学生自行寻找合适的学生做舞蹈搭档。

让学生在正式的活动中进一步加深对音乐和舞蹈的认识,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可以丰富学生校园文化,提升学生乐于参与活动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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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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