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人生什么最重要,见仁见智!个人觉得良心最重要!
良知!良知!良知!
这是我们金都名苑小区,第一次看到,公开的看到,在立山区政府网站上看到,对小区消防问题的结论定性!消防到底好使不好使。到底是谁的责任。(感谢打电话投诉与支持的业主,谢谢您们的默默帮助)。
房子是我们自己的,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希望我们能自己做主!!!!!!!!
一路前行,不忘初心。我们没有看到限期整改。希望我们继续努力!(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我们让时间倒流,让我们看看这个过程
难道在2017年7月30日之前是坏的吗?
2019年6月进驻维修吗?
怎么不找开发商?怎么不去起诉?
上面不是说2017年之前都已经完成了吗?
真希望是这样的结果!!!
但是,嗨!!!!!
谁帮我们维权了?????
真没看到啥结果。
靠,2019年7月22日,又来一个希望落实消防问题的意见。
真不知道他们给落实没?
中间,(2019年8月1日)之前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大家维权。
突然!来个意外惊喜!你说它神奇不神奇。
让你好好联系维修,好好服务业主!干别的去了。
它说2019年12月2日,消防问题,由物业和消防大队领导监督下修好了。
消防问题,好不好使,我相信我们业主最有发言权???????????????
看第一个图片,相信我们什么都明白了!
中间有个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小区物业合同,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第23条规定,到期如不选续聘的,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说白了,这个合同有时间限制(不明白的可以百度)。
日期在2022年2月24日,结合上面合同图片信息,你自己想,202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自动延续一年是2021年12月30日。
在看看这个日期,你想明白了什么?????
其实搞不明白的是,当时是不是疫情期间,人心惶惶。这个时间段开业主大会???????????
就算开了,怎么一共144户投票就决定把物业合同变为不定期了?????????
为啥呀?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就144户参加投票就说业主大会决定选续聘物业失败了?合同变为不定期合同了?????
神奇在这里!!!!!!!!
时间也巧合!
是不是太明显了!!!!!!
这些年了,什么原因看了就明白了。
这些年了,什么原因看了就明白了。
多次干预!!!!!!
这些年,我们交物业费,是不是都给的我们这个单子??????
为啥不是正规的物业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有找过吗?有问过吗?
难道不给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给减免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