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作为法定货币,不仅承载着我们的经济历史,也是社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南京路支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活动。在这个数字支付日益普及的时代,我们倡导一种更加包容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南京路支行在网点宣传栏处摆放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残损币兑换宣传折页,并组织厅堂人员在客户业务等待期间,向客户发放折页,普及、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以及人民币现金知识。同时,柜员同事在现金业务办理期间向客户提示,在数字支付普及的时代,使用现金仍然能享受到公平、自由的支付体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拒收法定货币人民币是不被允许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没有权利拒绝接受现金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并呼吁附近商户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定货币的受理义务。对于坚持拒收现金人民币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商户和市民了解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京路支行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推广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及人民币现金知识,助力营造自觉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地位,净化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