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རིམས་ནད་འགོག་ཟོན་བྱེད་པར་ཀུན་ལ་འགན་འཁྲི་ཡོད།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1〕第10号
10月13日以来,西安市、银川市、兰州市、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等地市先后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陕西省通报的2例游客阳性病例的活动轨迹涉及张掖、嘉峪关、酒泉、阿拉善盟、西安、银川和我省西宁、海北、海西等多个地区,有机场、景区、酒店、餐厅等多个点位的停留记录,我省和毗邻甘肃、宁夏等地发现关联感染者,我州各市县均有与10月15日玉门至兰州D2746次动车乘坐乘客发现病例同乘一个车厢或同次动车人员和省内外相关病例密接者,全州疫情形势较为复杂,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措施。坚决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四方责任”,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督查落实餐饮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公众场所人员进出必须实行“双码双验”。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或与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返州前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备,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10月17日8:23-11:35分兰州西站至西宁站K1309次乘坐列车的人员;10月15日玉门至兰州西D2746乘坐动车的人员;10月3日以来,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来(返)人员;10月9日以来,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嘉峪关市、张掖市,陕西西安市来(返)人员;10月15日以来,甘肃兰州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湖南长沙市,贵州遵义市,北京丰台等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人员。10月15日玉门至兰州西D2746次动车乘客中已在甘肃发现多例病例,乘坐过该车次动车的旅客现已赋予黄码,请第一时间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隔离管控措施。同时,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村(社区)报备。
二、守牢防控关口。全州公路等交通营运主体和各市县要加强省际间交通隘口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对乘客中来自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抵返我州人员开展严格排查、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必须留观。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患者。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要实名登记,按规定报告追踪。
三、强化旅游管理。各旅行社、宾馆酒店、农(牧)家乐、民宿、景区景点不得接待有来自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人员参加的团组旅游;不得接待来自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州人员;发现上述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报告。各景区景点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健康码、行程码“双码双验”要求,推进预约常态化,加强人流动态监测调控,提示提醒游客在游览全过程中佩戴口罩。
四、控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全程保持安全距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公众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聚餐活动。
五、加强个人防护。公众要自觉配合执行好各项防疫措施,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全民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当好健康第一责任人。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类媒体、电子屏等平台开展广泛的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为公众提供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公开透明、避免炒作。要及时发布疫情风险提示,引导公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每个人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各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凝聚疫情防控合力,营造良好防控氛围。
七、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根据国家、省州疫情指挥部有关要求,我州已启动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请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者(以灭活疫苗第二剂接种日期为准)要积极主动到辖区内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确保获得最佳保护效果。各接种点要加强疫苗接种人员管理,避免形成人员聚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公告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