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文山市委、文山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文山12355综合服务站、博引律师事务所多方联动,在2024年2月23日为文山市德厚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了一次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知识宣讲。
此次活动主要由博引律师事务所张建坤律师进行宣讲,他主要从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预防校园霸凌两个层面为到场的孩子们普及了法律知识。
什么是犯罪呢?
犯罪就是统治阶级以法律规定的,危害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而应给予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那什么又是青少年犯罪呢?
张律师表示青少年犯罪就是指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许多国家把青少年当成是未成年人的代名词,但我国的青少年既包括一部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又包括一部分18岁以上的成年人,依据公安部的统计标准,我国的青少年年龄段定在14-25岁,青少年犯罪也就是这个年龄段实施的犯罪。
接下来的活动中,张律师用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案例,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向学生们普及未成年犯罪及预防的法律知识,同时将各项安全知识融入到具体的案例中,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身教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孩子们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到场的孩子收获颇丰。
什么是校园霸凌?
张律师说,校园霸凌不是简单的在学校打架,校园霸凌通俗讲就是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个学生长期重复的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欺负或骚扰,或是学生被锁定为霸凌对象而成为受凌虐学生,导致受凌虐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损害后果。接下来张律师又给孩子们普及了校园霸凌的几种形式。
校园霸凌的形式
- 肢体霸凌:通过肉体上的欺凌行为,如殴打受凌者、损毁受害者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以及逼迫受害者做其不愿做的事情。
- 语言、社交霸凌:辱骂、嘲弄、讥讽、恶意中伤、恐吓、威胁等言语行为,在社交场合进行团体排挤、人际关系对立等行为。
- 网络霸凌: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朋友圈等媒介散播谣言、中伤等攻击等行为。
张律师列举了多起生活中的案例,认真给孩子门分析了校园霸凌产生的多层原因和校园霸凌的严重后果,让孩子们充分明白校园霸凌害人害已,我们不仅不能参与校园霸凌的行为,还要学会预防。接下来,张律师又从如何预防校园霸凌,给孩子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造成校园霸凌的多层因素
如何预防校园霸凌的产生?
(一)自身的预防措施
当受到欺凌时,最好不要表现出害怕或哭泣,这会让欺负你的人觉得你很好欺负而继续欺负你。应该要勇敢、坚定而且明确地告诉欺凌者停止他们的行为,然后走开。为了避开欺凌者最好和他人一起行动,及时向老师、家长及警察求助。
(二)家庭层面
首先,夫妻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给孩子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避免其心理上、性格上出现偏失。其次,父母要教导孩子如何辨别是非善恶,帮助孩子抵制不良诱惑和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其具备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学校层面
学校应开展相关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形成相应的校纪校规。通过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道德与法律、校纪校规,如果学生触犯了法律法规、校纪班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同时告诉学生遇到“霸凌”时该如何应对。学校通过家校互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活动有一个大致的掌握,这样能够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
本次活动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分管教育的王贵文副镇长出席了本次活动。他表示,未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仍然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同时,希望学校、家庭、社会等共同努力,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积极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摄影/陈国超
文稿/编辑/罗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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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金成光、向连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