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教育·市83中浐灞分校]——2024年春季开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用户1054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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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进入新学期,孩子们的出行安全,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请您务必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

       下面这份春季交通开学安全提示,请家长务必让孩子牢记于心!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低年级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遵守法规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

      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祝家长和同学们,在新的学期平安、健康、快乐!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浐灞分校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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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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