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大气办《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的通知》和区安委办关于《碑林区烟花爆竹禁售管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碑安委办发【2024】4号)文件的计划安排,2月24日,碑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分组前往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管控工作。
执法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分别对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南院门街道办事处、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经营户及人流量大的各类市场,宣贯了近期省市区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管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对临街商户发放宣传挂图,积极引导各商户和广大群众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管控的相关规定,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