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类型不断翻新,诈骗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尤其是针对学生和家长群体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少数同学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甚至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请认真阅读此信,提升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法治观念,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未知二维码不扫描,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
一、学生易被骗案件类型
1、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游戏超低价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聊天过程中被要求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安装的一般都是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偿的,或者声称误开VIP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3、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4、充值返利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发红包的都是诈骗。
5、冒充熟人诈骗:凡是老师通过网络收取培训费用、同学提出要求帮忙转账、汇款要求的,请家长和同学们先通过电话、视频核实对方身份。
二、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全国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惩戒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账号行为。涉及手机卡的,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涉及银行账户的,5年内不能新开立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你们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不要为了小利,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卡和手机卡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参与网络诈骗,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以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共犯论处”等罪名。
在此,我们倡议:全体广大师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防诈识诈从我做起,发动家人、亲戚朋友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准确填写信息,启动预警功能,关注“张家口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定期查看防诈文章及全国最新诈骗案例,共同接种反诈“疫苗”,增强自身反诈免疫力。感谢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反诈工作的大力支持,愿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为教育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