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煤矿:吸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防线

红四煤业安全部韩伟
创建于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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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2023年“2.22”新井煤业露天煤矿重大坍塌事故教训,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月21日,红四煤矿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024年2月21日,安全总监张军芳组织矿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28人开展了“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警示培训”。培训结束后,安全总监要求立即在全矿范围内深刻吸取事故警示教训,由各部室、区队负责人亲自组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鉴,把事故教训当做高悬利剑,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

一、“矿级”培训

         2月22日,由总经理朱宏瑞对2月21日跟班矿领导及未参训的分管矿领导、部室、区队负责人开展“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警示教育开展补训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十二)》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行刑衔接”内容进行再学习,强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精神,形成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专业的“三个敬畏”意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部室、区队级”培训

    2月22日,矿井各区队利用夜、早、中三个班前会进行集中观看,吸取事故经验教训;矿井安全部充分发挥钉钉功能,在钉钉通信系统中全员推送《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及时追踪、提醒未学习的员工,及时统计、汇总、通报,确保每一名员工学习到位,实现全员吸取教训。截止2月22日,应培训1204人,已参训1023人,补训4人, 剩余177人未参训(其中病假14人,事假41人,休息103人,福利假16人,陪护假1人,丧假2人),矿井将持续督促未参训人员返岗后及时培训。

三、事故吸取的教训

    一是事故矿井边建设边生产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越界开采面积达2.9㎡;违规将土石方剥离工程发包无任何资质的单位施工;违反设计组织施工,形成超高超陡台阶,人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在相继出现滑坡现象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冒险组织生产。二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职责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不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施工单位无资质,冒险组织生产,施工单位管理混乱。四是第三方机构和监理单位出具的评价报告和合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储量年报。

四、矿井下一步工作举措

    1.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准确贯彻学习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各项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要求,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底线和红线。

    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体系。由总经理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覆盖井下、地面各作业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不定期开展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和同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举一反三”排查,杜绝重大事故隐患反弹和反复现象发生。

    3.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修订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办法》,严格动火作业、爆破施工、煤仓清理、运输提升、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加强地面吊篮等设备、“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价和检测机构,对矿井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

    5.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按照普查结果开展相关对应工作。

    6.常态化开展开展“三岗”人员培训,新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期取证;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三岗”人员持证率100%。

    7.常态化开展全员自救器、避灾路线等应急知识和井下员工重大灾害风险辨识、逃生能力培训。

    8.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制度,井下各项工程制定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落实。

    9.持续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检查,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

    10.严格落实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撒人制度和极端天气撤人机制,确保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到位,严防灾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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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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