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万象更新。2024甲辰龙年开工首周,乌海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在区分行房金部指导帮助下,在以刘成军行长为首的乌海市分行党委正确领导下,经过乌海分行房金部与当事人近三个月的方案磋商,乌海分行与已核销个人贷款借款人杨某明、杨某东及保证人苏某某房地产公司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于2024年2月21日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的签署工作,由苏某某房地产公司负责偿还我行已核销的两笔个人商用房贷款剩余本息及司法追索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累计金额约450万元。
2月22日,苏某某房地产公司按照执行和解要求,将首笔贷款本息合计205万元成功划入我行账户,实现乌海分行今年首笔核后资产的大额现金回收及开门红。该工作的顺利推进、成功落地,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分行相关工作要求,紧跟市分行党委步伐,不断加强核后资产管理,向不良资产要效益的有力实践。首笔资金的入账极大鼓舞了我行条线员工士气,我部将继续强化协作,提升求解思维和交卷意识,在不良资产的处置化解上精耕细作,为全行效益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