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第二小学关于元宵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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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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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习俗自古以来就以热烈喜庆的观灯习俗为主。

烟花爆竹  危害众多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欢庆节日、营造氛围的传统方式。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许多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不仅污染环境,还会诱发呼吸道疾病,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炸伤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产生的噪音也会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严重的清理负担。此外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燃禁放  安度佳节

    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更加清新、文明、安全的元宵佳节,魏县教育体育局倡议如下:

    一、做禁放的践行者。严格遵守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二、做文明的传播者。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和带动家人、朋友积极响应倡议,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文明自觉行为,汇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新风的引领者。提倡继承、发扬、拓展更加丰富多彩的民俗,通过书画、鲜花、赏表演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息,为节日增添低碳环保的新内涵、新风尚。

    四、做家乡的守护者。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共同护佑美丽家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防范于未“燃”,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安乐的元宵佳节!

编辑:侯亚丽

审核:郭瑞红 李占春

签发:刘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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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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