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品质,给广大市民创建更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经开区城管局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经开区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现将2024年度“经开区园林式单位”评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所有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已获得园林式单位称号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评选标准
依据《经开区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各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开区城管局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经开区城管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经综合评议得出评定结果。最后,经开区城管局以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得“经开区园林式单位”的名单,举行颁奖仪式授予奖牌。
四.相关事项
1.创建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单位将资料报送经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资料审核。第二阶段为实地评审验收阶段(具体验收时间将提前电话通知)。
2.此次区级园林式单位申报工作将分批进行评定。
3.参与申报的单位可联系经开区城管局,联系电话:89602663
自2023年12月开始,我局联系区内学校、医院、商业、产业园区等各类企事业单位,收集单位附属绿地数据。并依据《经开区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绿化数据进行审核并筛选,动员达标的单位申报园林式单位。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2家单位积极申报。接下来,我局将依据《经开区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对12家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单位安排实地评审验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动员达标单位积极申报园林式单位,同时也希望各单位积极申报这项荣誉称号,共建绿色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