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币拒收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外拓宣传
为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我行积极响应人行号召,组织员工 开展不易流通人民币培训与宣传活动,支行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支行成立了宣传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为组长,支行全体成员为组员,积极开展了此次培训与宣传活动。
厅堂宣传
在营业大厅向到店客户宣传不宜流通人民币相关标准,提高 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认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并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设置“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宣传栏”。
活动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行不仅向群众普及新版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优化市场环境,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票面整洁与否,不仅直接关系着人民币的尊严和声誉,也代表着国家的文明程度,维护人民币在我国不可热动的地位。本次宣传活动深得广大群众和周国商户的喜爱和赞美。支行将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工作,为人民币知识普及做好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