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呼玛支行组织开展“拒收现金违法·保护合法权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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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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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拒收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外拓宣传

    为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我行积极响应人行号召,组织员工 开展不易流通人民币培训与宣传活动,支行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支行成立了宣传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为组长,支行全体成员为组员,积极开展了此次培训与宣传活动。

厅堂宣传

     在营业大厅向到店客户宣传不宜流通人民币相关标准,提高 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认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并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设置“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宣传栏”。

活动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行不仅向群众普及新版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优化市场环境,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票面整洁与否,不仅直接关系着人民币的尊严和声誉,也代表着国家的文明程度,维护人民币在我国不可热动的地位。本次宣传活动深得广大群众和周国商户的喜爱和赞美。支行将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工作,为人民币知识普及做好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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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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