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用户477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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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各类风险,调处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钟楼社区自2015年成立以社区主任为调委会主任,年长有威望人为调委会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天面对的都是老百姓之间“鸡毛蒜皮”的琐事。近日,钟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用行动践行了依法进行调解,依情化解干戈,依理共织玉帛的调解格言。

钟楼社区居民樊阿姨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因楼上住户厕所下水管道损坏渗水,导致自己家卫生间成了“小水帘洞”,不仅导致楼顶漏水,还渗入了厕所电路中,出现安全隐患。樊阿姨找到楼上的邻居智阿姨,要求及时修理自家厕所漏水问题,但多次商谈未果,双方发生了矛盾。樊阿姨想到了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求助申请,委托钟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就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员同志在接受樊阿姨的申请委托后,安抚了樊阿姨的情绪,立即联系楼上邻居智阿姨,约定时间上门现场查看情况。调解员通过调查得知,智阿姨并未完全知道其厕所漏水的情况,加之家中有事,没能与邻居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修理厕所漏水问题。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社区调委会面对面调解。现场,调委会坚持以“和”为贵的理念,尽力修复睦邻关系。一方面从法律义务的角度向智阿姨释法明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以“拉家常”方式从邻里感情角度出发与樊阿姨沟通,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智阿姨因家中有事耽误了修下水管道,希望得到理解。最终,在调解员同志的调解下,双方就进一步事宜提出解决方案,智阿姨在事实面前承认自家厕所漏水,向樊阿姨道歉并答应尽快修缮下水管道,双方互表理解,邻里矛盾得以解决。

今后,钟楼社区调委会将坚持在南院门街道调委会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提高自身本领,积累经验方法,开拓新境界,实现新作为,深入践行人民调解碑林“365”模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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