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单位和建材、机械加工、电力、供热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结束停产、停业、停工、停止建设,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当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组织论证,根据工作方案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月20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到唐山日升工具有限公司、永业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先后开展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复工复产方案并开展了相关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安全、平稳进入生产状态,系好复工复产“安全带”。
在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确实存在未按照《条例》要求进行复工复产工作的情况。唐山日升工具有限公司存在领导带队查隐患无领导签字、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或制定整改方案未落实等两项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立即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永业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已经开始生产和培训的情况,要求企业立即按照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重新开展工作人员专项培训;在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操作人员违规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区域狭小且吊装方式不规范,吊装物左右摇晃易发生挤压风险。该企业已进行复工复产全员安全培训,但效果并不理想,仍存在此类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的情况,要求企业要重新强调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重要性,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隐患排查不全面的问题,该企业出示的隐患排查记录及台账,重点在于应急储备、消防工具和劳保工具的检查,未对企业的整体设备及重要管道情况一一排查,存在遗漏风险的可能。
针对企业的各类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强调,冬季春节停工后,易存在设备零部件损坏、消防水管冻裂、设备设施长时间停用风险增加等问题,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设备维修保养检查,落实专人负责立即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时,企业要牢记“三个必须”,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复工复产方案,及时开展安全培训,尤其要以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特殊工种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为重点,结合人员特点和岗位需求,加强岗前教育、安全交底和班前讲话。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培训,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业务技能。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分析辖区内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服务企业按要求逐步开始复工复产,严格遵循“管理不到位不复产、安全培训不到位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的原则。坚决守好“安全门”,拧紧“安全阀”,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全区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