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2月20日,北林执法分局迅速响应,开展禁销禁燃“孔明灯”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由班子成员带领各大队对辖区内商铺的店外摆放、橱窗张贴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耐心为商家讲解燃放“孔明灯”可能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倡导践行安全文明生活方式。本次重点对二马路市场、东风街市场及市场周边商铺等进行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生产、储存、销售“孔明灯”的违法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我局对辖区内临街房檐及牌匾下结出的冰溜子进行了清理,对于楼顶的冰溜,我局拉好警戒线,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无人机将其一点点砸下,避免潜在危害的发生。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共检查商户约580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各大队管理责任,确保居民安全居住出行,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