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第一站,临潼区救助站始终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把“护送返乡”作为救助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不具备独立返乡能力的困难受助人员提供人性化救助关爱服务。
2024年2月20日早6时30分,相桥派出所护送一名女性受助人员到区救助站,此人智力残疾、精神不正常;按照救助流程,站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入站手续,提供了食宿、洗漱等救助服务,在照顾她的同时,感到此人言语不清,无法说出个人及家庭信息。工作人员立即通过今日头条、公安部门人像比对等技术,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得知此人为陕西省蒲城县荆姚镇人;为让受助人员能尽快返乡与亲人团聚,我站及时与蒲城县救助管理站进行信息联系并核实,最终确定了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后,并协调落实护送返乡事宜。
为尽快帮助流浪人员返乡,于当日救助站护送小组工作人员,历经两个多小时车程将受助人员李某安全护送到蒲城县救助站。
自我站深入开展救助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让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