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壁幼儿园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人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看”原则
1.看企业营业执照、金融牌照,看经营活动是否超出企业登记范围,是否取得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2.看宣传内容,看是否有零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不实宣传。
3.看经营项目,看是否有实体经营项目,项目是否真实、获取利润方式是否合理。
“三不”原则
1.不眼馋高息诱饵,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甚至是投资骗局。
2.不迷信宣传噱头,企业的光鲜形象,老板的“实力”、头衔,都有可能是忽悠、迷惑群众的障眼法、遮天幕。
3.不轻信熟人介绍,非法集资大都借助人拉人的传销手段,熟人介绍也要长心眼儿、不轻信。
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警惕,擦亮眼睛,提高判断力。高收益同时意味着高风险,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坚守理性投资底线,不盲目跟风投资,不被“理财投资”外衣蒙蔽双眼,不被高额回报所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