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我局到河北恒峰矿业有限公司上郑第二铁矿开展复工前帮扶工作,帮助企业尽早复工。
帮扶人员指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生产岗位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各类灾害避灾路线、地面建筑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自救逃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