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岁末年初,请守护好您的钱袋子

分公司风控合规部
创建于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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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例,工银安盛宜昌中支提醒消费者:非法集资花样繁多,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

案例介绍

老李今年刚退休,老伴走得早,儿女又都在外地,退休后老年生活甚是孤单。他虽然身体健康,却时常为未来如何应对养老、看病难等问题发愁。这时候,他遇到了“好心人”小王。小王对老李嘘寒问暖,跑前跑后照顾,陪老李聊天、帮老李干活、送老李小礼物,打出一个又一个“温情牌”,逐渐得到老李的信任。之后小王通过带老李实地参观养老公寓项目、体验高端养老公寓入住,同时将养老项目具有高额回报,购买项目名额有限等作为诱饵,诱导老李投资购买该养老公寓项目。老李转款50万元签订合同后,却迟迟未见养老公寓交付使用。老李赶紧追问小王,发现小王电话关机,从此人间蒸发,老李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案例分析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形式

套路一: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名额有限、“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进行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三: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四: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典型非法集资“四部曲”

风险防范提示

一是抵制诱惑,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再反本”之类的诱饵。

二是树立正确投资意识,通过金融机构客户服务电话、银行官方网站等正规服务渠道咨询购买金融产品。不与自称是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三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四是理性识别“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做到“四看三思等一等”:“四看”:一看合法性,不仅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投资项目,是不是主要盯向老年人保健、康养等特殊服务领域。“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等一等”: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等一等,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必要时可到公安机关咨询。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温馨提示

      “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集资是陷阱。”希望大家都能明白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不断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进一步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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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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