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元旦春节”双节腐败和“四风”问题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过廉节,市建工集团党委按照上级党委和市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多管齐下预防“节日病”,确保市建工集团干部职工"过廉节",促进建工集团系统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动员部署
2023年12月29日,建工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海建工党字〔2023〕6号);2024年2月6日,市建工集团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的通知》(海建工字〔2024〕127号)。
2023年12月29日下午,市建工集团党委召开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及过廉节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汲取7起典型问题教训,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好节更要守好“节”。集团党委要联动市纪委监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共同担负起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切实营造集团系统风清气正、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自我约束,绷紧纪律之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四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二、严格落实,封存公车
2023年12月29日,市建工集团下发了《关于元旦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的通知》(海城建字〔2023〕6号);2024年1月16日,市建工集团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的通知》(海城建字〔2024〕127号)。有公车的集团总部和部分下属企业,按集团公司要求,全部将公车封存,并将封存公车的照片等资料提交集团纪检监察室备案。
2024年2月10日、2月12日、2月14日和2月16日,根据集团党委的要求,集团纪检监察室全体干部,对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的单位均按要求将公车封存。
三、明察暗访,防微杜渐
(一)春节期间,按照上级党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党委节前的工作部署,要求各下属企业对本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注意聚焦重点、有的放矢,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节日期间集团纪检监察室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抽查的方式,对春节期间部分单位人员值班、公务车封存和高档消费等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被抽查的单位均按要求值班、按要求将公车封存、不存在高档消费等情况。
(二)2024年2月10日,集团纪检监察室全面检查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值班情况和公车封存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2024年2月12日,集团纪检监察室对部分热门饭店和娱乐场所进行了随机暗访,现场未发现公款吃喝和违规消费的现象。
(四)2024年2月14日,集团纪检监察室对附近饭店和超市进行高档消费的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公款吃喝和购物卡消费等情况。
(五)2024年2月16日,集团纪检监察室抽查值班情况、复查公车封存情况,抽查的单位均按要求值班、复查的公车均按规定封存停放原地,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六)节日期间未接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投诉件。
通过明察暗访,节日期间市建工集团系统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