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10分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无限动力。
尊敬的东方绿洲业主:
世间美好,逐春雨而生。萌动的二月,春天的生机已然来临。这个充满希望与动力的季节里,春风带着美好,向我们缓缓迎来,用温柔拉近我们彼此之间的距离。迎着朝阳,沐浴着春风,在这烂漫的季节里,东方绿洲物业管理处为您呈上二月工作简报。
客户服务
东方绿洲物业管理处,深知承载着业主对生活的殷切寄望,不负厚爱,不懈坚持,以极致服务为信仰,落实到每一小步的考究。先居者所想,每时每刻,真诚善待。
您每一次微笑,
都是我们最动人的篇章。
装修单元巡查
工程维护
工程人员秉持严苛的高标准,对每一处设备实施有计划的定期保养,提升设施的使用功能,降低故障的发生概率。他们在最不起眼的角落,用心维护和完善毎个细节,力求为毎一位家人呈现最完美的精工品质。
日常维修保养
定期清於
设备巡检
维保人员对小区电梯每月维保2次,检查电梯各部件,检测动力和自动控制系统,清洁机房,打扫底坑卫生,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安全管理
24小时急速响应,全天候严守岗位,以温暖笑容相迎,以严肃态度坚守,让每一次的悦然相见,皆如亲友般信赖与关怀,予以宾至如归的尊崇及厚待。
日常操练
消防定期检查
环境美化
奉献是他们的岗位,他们装点的景观,让困步的日子变得不再枯燥;他们往复地消毒清洗、疏通排水,让我们平安度过雨季。他们是平凡无名的清洁人员,却始终坚守着岗位。
定期消杀
绿植养护
辛勤园丁们就像画师,用他们粗糙而又灵巧的双手,日复一日的修剪、养护、清理杂草绘制出东方绿洲园林的一幅幅画卷😘
【电动车安全提示】
🚫 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上楼入户
‼ 严禁违规停放、私自改装
🈲 严禁室内充电、拉线充电
✅ 请在园区外充电桩指定点充电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其他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采用“飞线”等违规私拉电线电缆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在其他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敬请广大业主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4小时监控中心电话180009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