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同属中央国家机关序列,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国家检察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00:30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律,是让坏人出手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制作:李宇新
摄影:张栩瑶
撰稿:路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