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模式
二、考生资格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章程
五、考生申请
六、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职院校可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
各高职院校制定本校各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并提前公布。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要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4月7日9∶00前,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办法,将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成绩库,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各高职院校报送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本校预录取。
七、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其中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及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已参加202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职教单招类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考生。
各高职院校须安排首次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12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主选定的高职院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到注册。首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高职院校可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视各校招生计划缺额及整体录取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院校。各校递补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八、正式录取备案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前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