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小学教学点
春节期间安全、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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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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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了使全体同学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春节,所以,今天在这里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安全涉及的内容很多,从以下几个方面讲一下安全问题。


1、安全最重要。

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死于非命,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给父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因此,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也就是说三无车不要坐。若发生交通事故,要想法及时通知家长,并拨打120及时实施抢救。


3、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由家长陪同,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切记提醒不可向窨井盖、化粪池、污水沟内投掷,否则极易引起爆炸致伤致残事故!安全燃放,远离危险,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4、防火、防气、防电、防溺水。

我们每天都可能会与火、与电、与煤气打交道,同学们要了解有关知识,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存在的隐患,做到不玩火,注意防火,若遇到火灾时要知道及时拨打119报警。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注意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远离小溪、河道、湖泊、冰瀑,禁止私自下水游玩等。

5、监控文化生活,严防精神污染。

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会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手机,多读健康的书刊,多看乐观的节目。要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6、出门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

夜晚不得单独出门,更不能在外过夜,彻夜不归。

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思想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要合理饮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每个同学在假期中要做到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生活要有规律,按时起居,多锻炼,预防疾病侵染,提高身体素质。

7、提倡勤俭节约,培养良好品德。

寒假期间提倡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学会计划每天的生活,注意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要学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要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要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培养自己的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让校园文明礼仪之花遍地开。

请家长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家长朋友要经常给孩子讲解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让孩子从小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治常识。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我校全体教师在此祝同学们、家长们:新年快乐,幸福相随!

梅河小学教学点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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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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