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按照县局党委部署要求,春节前夕,潼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坚持“严”字当头,联合警务保障室对所有警车(除值班警车)集中停放、统一封存。因公务需要用车必须履行报备手续,杜绝春节期间私自动用警用车辆,防止车辆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督察提醒:一是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警用车的管理制度,杜绝出现警用车辆使用不规范情况;二是坚持预警在先,从严落实以“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公车使用责任制,倒查一级,问责有人,以诫其余。三是县局督察大队将开展随机督察,一查车辆去向,二查派车用途,三查是否确属公务用车、有无以公代私问题,进一步促进警车和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春节期间动用警用车辆从事任何非公务活动,确保大家过一个平安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