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春回大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日,绛县林业局祝愿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龙年大吉、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踏青旅游、扫墓祭祖等活动频繁,山林、景区人流增多,野外用火行为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保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在此向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火源管控。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进山不带火,林边不用火,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烧荒燎埝、烧秸秆等。
二、提倡文明祭祀。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摒弃烧香烧纸等祭祀陋俗,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鲜花祭奠、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三、倡导文明旅游。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四、争做模范表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和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五、全民参与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每个人都是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共同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绛县林业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