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因参与赌博被撤销缓刑

秦风雁南
创建于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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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一社区矫正对象因开设赌场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内又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经海港区司法局与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商定,决定对其提起撤销缓刑。

海港区司法局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对王某的下步处理,最终依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参与赌博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叁仟元整,属于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决定对王某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缓刑。近日,原审法院已对王某下达了撤销缓刑裁定书,决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缓刑作为一种刑事执行方式,是法律给予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人员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助于其融入社会。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在考验期内,一旦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不仅会被撤销缓刑,还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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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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