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用药指南 请您查收

市监经开区分局
创建于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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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的零售药店在店内显著位置会悬挂《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如身体不适不能缓解请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耽误治疗。

★ 购买药品请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包治百病”“祖传秘方”等夸大宣传的广告。

★ 要认真查看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内容,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避免服用变质、过期药品。

★处方药就是外包装盒上没有“OTC”标识的药品。

★ 购买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  服用头孢类、甲硝唑等药物后饮酒,可能会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人体乙醛积累而产生中毒反应,主要表现为胸闷、喉头水肿、呼吸困难、心率增快、血压下降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而危及生命。

★  根据医嘱或药品说明书获取有关药物和饮酒的注意事项,这些内容一般会写在“注意事项”或“药物相互作用”项下。

★  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等,如遇到药品质量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也将持续开展药品质量监管,严肃查处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民群众健康。

春节期间以下零售药店24小时售药(夜间可以拨打电话),以备市民群众紧急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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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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