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寒假 安全不放假】灵武市第七小学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七小 杨明华
创建于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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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营造节日氛围、表达节日喜庆的传统习俗。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品,它给人们带来欢乐喜庆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问题。为了使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特提出以下倡议:

倡导文明过节新方式

    春节期间争取不燃放、少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选择喜庆音乐、悬挂灯笼、互赠鲜花等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庆祝,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遵法规

    请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一要留意经营单位资质,不要购买无证摊点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定点经营商品,销售单位应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没有此证的,属违法经营,消费者不但不可购买,并可据此向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举报。切莫贪图便利、便宜,到街头巷尾流动无证摊贩处购买,以免发生意外时,无法找到投诉对象,给自己留下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二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不要口说无凭,不留字据。市民要拥有一定的维权意识,购买时索取必要的购货凭证,以防发生损伤事实后无据可查。燃放时万一发生损伤情况,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烟花爆竹,以留物证,并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燃放烟花爆竹时,家长应陪护在孩子身边,指导孩子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不得让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要选择在空旷的地点燃放,严禁在室内、楼道、阳台、高层空间等地燃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防止火星溅射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

    燃放、观赏烟花爆竹时还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将头、眼面向烟花爆竹喷射口,不要立即处置熄灭的烟花爆竹。

    同时,告知孩子不要将鞭炮放入玻璃瓶、铁罐子等容器里,放鞭炮请远离污水井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哪些

    1.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燃烧时产生的大量污染物,会使环境中的PM2.5浓度大幅上升,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2.火灾隐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有极大火灾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区燃放高空烟花时,非常危险,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安全威胁。

    3.危害身体健康。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人的呼吸道产生强烈的刺激,敏感人群会出现气喘、胸闷、咽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还会诱发一些慢性疾病。

    4.噪音污染。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高强度的噪音不但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危害严重,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和孩子的平安健康,让我们一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遵守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共度佳节!

    最后,祝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新春快乐!

灵武市第七小学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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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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