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拒收人民币 持续推动反诈防骗——工行玉城支行

钧鸿
创建于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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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发展,现金收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拒收人民币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切实履行好金融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减少该类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期我行与其他同行一起在玉环客运中心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及反诈防骗宣传活动。

现金对电子系统依赖较小,不受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意外事件影响,在应对自然灾害、稳定市场预期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保障作用。在讲解中我行工作人员不忘帮助客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发放防诈宣传资料,构筑一道道反诈防骗的“防火墙”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识别诈骗的能力。

通过本次活动,我行认真的履行了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切实的提升了客户的反诈防骗意识与对拒收人民币时维权手段的了解,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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