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社会责任,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套路手法、危害影响,提升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2024年1月至2月,塔市支行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一、宣传情况。发挥网点场所宣传优势,以网点为宣传主阵地,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折页、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业大厅电视屏播放反电诈宣传视频、结合春节节日制作荧光板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等方式,向所有服务对象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同时柜面工作人员在消费者转账汇款时及时提示欺诈风险。深入不同群体开展营业场所外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行业领域开展宣传活动。
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近年来,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解债,俗称债务化解,即化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解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解债的过程也是不良资产处置的过程,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持有不良资产处置牌照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才有资格从事解债业务。“解债类”机构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因此广大公众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在个别网站、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且有名为“时间银行”的移动应用程序(APP)以公益养老为名目开展虚假投资活动,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参与者易受财产损失。
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针对易受害群体,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解读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的典型案例。重点解读并宣传《反电诈法》下列内容: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2.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名核验帮助;3.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及手机账户;4.不得帮助他人以虚拟货币交易等任何方式洗钱。
本次活动提高了服务对象的反诈和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海口农商银行塔市支行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