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路支行开展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学习宣传活动

张丽
创建于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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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我行根据新疆监管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示的函》(新金监办便函[2024]14号)和区分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全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1、学习条例掌握要点,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内部员工及外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细,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2、领会条例知晓要求,我行再开展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时,注重推陈出新,拓宽各类线下宣传渠道,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促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日常化和常态化,有效防范了员工参与或变相参与协助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组织员工充分学习认识非法集资导致的严重危害,确保警钟长鸣,做好带头作用,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职责。

      3、落实条例注重效果,为了把“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开展下去,我行加大网点厅堂宣传力度。一方面在厅堂显著区域摆放相关宣传折页,向前往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通过大堂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的作用及意义、促使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深入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另一方面,员工在遇到客户转账至异常账户等情况时,保持警惕,提醒客户不要被所谓高额回报冲昏头脑,积极防范类似风险事件,避免客户遭受财产损失。

      我行通过组织开展岁末年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展,帮助员工及社会各界群众做大限度的了解了如何明鉴非法集资活动,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陷阱。明确“非法集资”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告知参与者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要认真识别谨防上当受骗。引导大家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甚至是陷阱的客观事实。让“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永驻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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