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确保市政府政令畅通,自觉规范行为,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预防安全事故,树立国家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带头遵守《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发[2017]6号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
二、移风易俗,不购买烟花爆竹,倡导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举报“禁炮”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和倡导不在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五、如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和单位处理。
附:《邵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邵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大祥区:新城大道(邵水西路交叉口)-高级技工学校 -圣地亚哥小区-沪昆高速-洛湛铁路-兔石洲路口-资江-邵水河所围合的区域。
双清区(含邵阳经开区):双江口-白马大道-世纪大道-邵阳大道-老320国道-洛湛铁路-昭阳路-古塘路-龙须塘路- 白云路-资江-邵水河所围合的区域。
北塔区:桂花桥-邵阳大道-邵西大道-新320国道-邵阳监狱-老320国道-雪峰路-魏源西路-资州路-龙山路-北塔路-虎形山路-九龙路-南山路(枫江溪口)-资江所围合的区域 。 以上道路、江岸形成的闭合区间及道路外延200米范围内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火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邵市政发﹝2018﹞3号)
邵阳市双清区东塔小学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