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现金权益,积极营造和谐的现金流通环境。农行乌达支行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
组织各网点在厅堂向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并向客户详细讲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向周边商户重点宣讲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并现场与商户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我行力争不断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认知和权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