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公园路玉门花园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 警惕非法集资新“障眼法”

花园通讯
创建于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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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共享充电桩投资可返利、拿分红,受害者出钱投资后则被踢出了返利红包群;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擅自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的,编织非法发行原始股幻想……

       随着新兴业态的发展,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新”的旗号,披着虚拟货币、金融投资人、消费返利等具有迷惑性、欺骗性的“障眼法”,以高利息予以许诺,吸引市民投入资金,走进非法集资的陷阱。

       近年来,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多发。为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自我保护意识,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开展金融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金融素养。本期列举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套路,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

打着“创新”幌子 行非法集资之行为

       “1枚普银对应价值1元人民币的普洱茶。”某普银区块链公司在没有任何国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私自发行虚拟货币“普洱币”,投资者可通过某平台购买普洱币或者进行交易,从普洱币的价格波动中赚取差价。

        经警方查实,这种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均是由上述公司直接在平台上修改数据进行控制操盘,通过人为不断抬高价格,吸引更多投资人投资买币。当大量投资人进场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普银币毫无价值。

       “不法分子利用大多数人对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新技术不了解,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从事非法集资行为。”东莞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辨别投资行为是否涉非法集资?集资的合法性关键还在于集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而代币发行融资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所使用的代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因此,代币发行融资是非法集资行为。

       不少市民还发出疑惑,如果非法集资人携款跑路该怎么办?根据规定,非法集资人将被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将可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致富”神话 选择合法的投资理财产品

        不法分子的套路五花八门、非法集资的外衣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而言,非法集资所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二是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三是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四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投资者容易陷入哪些类型的金融陷阱当中?

    常见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变换着花样的“庞氏骗局”,是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以击鼓传花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第二类是各类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以“假私募,真公募”的形式变相非法集资;第三类是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该类投资涉及复杂的专业交易设计,不懂内行的投资者容易陷入非法集资的套路中。

    在“理财焦虑”的心态下,不少市民希望拓宽投资渠道。那么市民如何选择合法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

    居民如果有理财需求,应当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此外,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并拨打本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或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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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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